由申請人雇主出具的致北京巴西駐華大使館/廣州總領事館或香港總領事
館的派遣信英文原件應包含如下信息:
1) 申請人姓名和職務;
2) 在公司的工作時間;
3) 公司每月付給申請人的薪資;
4) 在巴西的聯系人;
5) 清晰詳細的描述在巴西將從事的商務活動內容(籠統的描述極
有可能導致要求申請人提供輔助材料和/或在使領館進行面試;
6) 計劃逗留時間;
7) 聲明承諾對申請人在巴西的活動負全責并保證其在規定期限內
按時回國;
8) 聲明公司將會承擔申請人整個行程的費用;
9) 信函必須由公司高層管理者簽字,其姓名和職務須標注拼音 |